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白名单”项目可采取新增** 等方式予以融资支持

GuoLi518 7 0

  5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对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对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采取新增** 、存量** 展期以及发放并购** 等方式,予以融资支持。** 金额要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要覆盖项目建成交付,资金一定要把“白名单”项目执行交付,切实保障交房。对“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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